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鄭州市松江區佘山鎮人艮政府機關
通知公告
陸曉春:
上海市松江區佘山鎮人民政府于2024年03月20日作出《附有違法建筑的不動產認定書》,現因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九十五條的的規定,向你公告信息格式郵寄答復《附有悖法建造的不變產鑒定書》,自愿出本公告信息格式的那一天起起,經由30日,即算作郵寄答復。
配件:《附有悖法工程建筑的卡住產核實書》